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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也谈吴宓先生与钱钟书》驳论

1998-09-16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范旭仑 李洪岩 我有话说

王泉根《也谈吴宓先生与钱钟书》(《中华读书报》7月15日),对拙文《杨绛<吴宓先生与钱钟书>一文指疑》(同上6月17日)提出了批评,但我们感觉,王压根儿就没有细看我们的文章。

例如,拙文从头至尾没有一个字说钱钟书“没有读过”《吴宓诗集》,也从没有说钱钟书1935年5月忙着回乡结婚(原文均为杨绛),他却硬派我们如是云云,然后大批特批,结果呢,我们根本就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呀!拙文内容之一,就是讲钱钟书如何评论《吴宓诗集》的嘛!假如我们认为钱钟书没有读过《吴宓诗集》,又怎么可能考出一大段钱钟书评论《吴宓诗集》的史实来呢?王连人家说的是谁都没有看清楚就急急忙忙来“也谈”,这合适吗?

再如,拙文用了“宿敌”二字,原文为“胡适派是吴宓不共戴天的宿敌”,王文却据此断定我们认为钱钟书与吴宓是“宿敌”。我们引《吴宓日记》,说吴1937年6月的时候还对温、钱的文章有“巨创深痛”之感,王却断定我们的观点是吴对钱一辈子都“巨创深痛”,这对拙文曲解得也太过分了吧!

还有,拙文说钱不会向吴“请教问题”,王却翻出钱吴酬应文字,然而文字应酬与学术讨教是一码事吗?钱为什么不会向吴“请教问题”?前文已有证据,现再略作补充。早在1932年,张申府就说过:“钱钟书,乃是现在清华最特出的天才,简直可以说,多分在现在全中国人中,天分学力,也再没有一个能赶得上他的。因为默存的才力学力实在是绝对地罕有。”(详见《钱钟书评论》卷一247页)。稍后,吴宓也说:“当今文史方面的杰出人才,在老一辈中要推陈寅恪,在年轻一辈中要推钱钟书,他们都是人中之龙。其馀如你我,不过尔尔!”。郑朝宗教授还记载,钱钟书“是外文系的一个尖儿,许多老师都对他另眼相看,他不是他们的弟子,而是他们的顾问。”而吴宓则总是在日记中不断反省自家的浅学或不学。

王文有一个特点,就是打擦边球,用空泛的大帽子来代替对史实的考证,从而回避正面交锋。本来,我们写的是一篇考证文章,只讲事实,不谈道理。可王文偏偏大讲道理,少谈事实,而且对史料根本就抱着嘲笑的态度,赫然写道:“即使果真‘证据确凿’那又怎样?”这就完全不是讨论问题的态度了!那么,读者当会问,范、李举出的史料到底是真是假?为什么不对这些史料作出正面订正?比如说,文章讲,杨绛先生没有搞清楚钱钟书英文书评评的是什么书,这到底对不对?对这些问题均不作回答,而去大讲特讲什么清华外文系的贡献、如何对待港台资料,等等,这就偏离了讨论的主题。老实说,如果讨论这些问题,那我们都是专门研究中国现代学术史的专业史学工作者,不见得就谈得不如王文好,可那样做合适吗?

事实是,拙文列举的那些王文认为“不值一驳”的材料,不是别的,就是钱钟书本人的文章、吴宓先生的日记。这些珍贵文献,如果说一文不值,恐怕王先生也不会同意吧!可为什么又在文章里那样轻蔑它们呢?

王文说“世人识吴宓者,当为钱钟书。钱钟书评吴宓的文辞不多,但一语中的,深得吴宓之心。”可《吴宓日记》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,什么“对宓备致讥诋,极尖酸刻薄之致”、“一再传播其谰言”、“犹复谬托恭敬”、“可痛可忧”等等,难道都是我们编造的吗?对此,王文也许又会说:“即使果真‘证据确凿’那又怎样?”答曰:就事说事,能怎么样呢?当然,我们讲的都是从前的旧事,到1993年,钱钟书给《吴宓日记》作序,说话有了改变,对此我们从没有否认过,但主张对他的话要分析。不过,这是后话了,跟我们谈吴、钱等人的历史是没有任何冲突的。

王文有些意气用事,对此,我们谅解。比如,他说我们“根本不了解《吴宓诗集》为何物,恐怕连原版也没见过”,这就太过于主观臆断了。《吴宓诗集》并不是罕见的书,好几年前出版的李洪岩著《钱钟书生平与学术》就有大篇幅的专门研究,王文引用的几段文字就无一例外地收在里面;就是王文发的许多议论,那里也早就发过(如谈清华外文系)。再说,就是从拙文中,也能看出我们是读过这部诗集的嘛!顺便说一句,迄今论述吴、钱关系最详尽的文字,就是李洪岩《钱钟书与近代学人》中的《钱钟书与吴宓》。

说到《吴宓诗集》,里面有一首《依韵奉和子泉先生》,写着:“交浅味偏醇”;钱钟书《吴宓日记序》则说:“以先师肃穆,故尊而不亲。”王文却说“吴宓与钱基博、钱钟书父子两世深交”,这样,“交浅”、“不亲”这四个字就无法解释了。事实是,已刊《吴宓日记》记载与钱基博往来文字不过三条,钱向吴宓编《学衡》投文稿,吴也没给发表。两人四十年代末在武汉有一段交往,但那是后话了。

再有,关于“悲剧主角”一词,王文在自诩熟悉《吴宓诗集》的同时,竟没有点出诗集原有的解释,却自己去发挥。1934年,钱钟书给吴宓去了一封信,说吴“孤标高格,而伤心人别有怀抱,尤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言悲剧主角之资格。”《空轩诗话》解释说:“西洋文学中所谓悲剧中之主角,即志行均合于理想道德,而竟致失败之英雄是。钱钟书君及郭斌和君,尝谓宓为悲剧之主角,宓甚感且喜。”可见,说这话的也并非钱钟书一人,恰如品评毛彦文们为“Coquette”亦非钱钟书一人(详见《吴宓日记》1931年6月18日)。得指出,王文有硬伤。例如,钱钟书《论师友诗绝句》中论吴宓那首本来是批评吴宓的(钱自谓是“不稍假借”,是“诗中之董狐直笔”),王文却当作了夸奖吴宓的证据。钱诗是说,“南华北史”那些书都并不偏“僻”,有什么必要像顾炎武那样辛辛苦苦地“自作笺”呢?而且,钱诗第二句本来作“童牛角马漫成篇”(我们存有原件影本),送给吴宓时要留些面子,才改成“闲情偶赋不妨禅”,翻成白话,就是许多乌七八糟很反常的东西都“拼盘姘伴”地“成篇”了。王泉根看到钱钟书的注中有“学人”二字,就觉得是对吴宓的夸奖,却不知道,钱钟书一向认为学人是不宜于写诗的,在钱钟书的观念中,学者一向不如文人;而吴宓的诗,钱钟书认为“尚不成章”(详见《钱钟书与近代学人》70、159-165页,《谈艺录》178页)。

再如,王文特意抄了一首《槐聚诗存》削弃未用的钱诗,却未看懂。诗里明明说“怅怅独来归”,王却反解成“钱久等不来,于是提笔写下《上雨僧师以诗代简》,以作留言”;题目明明是“上雨僧师以诗代简”,却编派作“留言条”。还把“生钟书再拜,上白雨僧师”点成“生钟书再拜上白雨僧师”。第四句“如”字则不压韵。钱钟书晚年编定《槐聚诗存》没有收一首与吴宓酬应的诗,此首也不例外,原因也不交待。全诗体法凌乱,显然给抄错了。“体中盼何如”的“盼”不通费解,当作“近”。“十五日下午第五时”不是五言诗。“五日”应是吴宓所加。“十”是衍文。这首诗可能是这样的:“生钟书再拜,上白雨僧师:体中近何如?勿药当有喜。珏良出片纸,召我以小诗。想见有逸兴,文字自娱戏。尚望勤摄卫,病去如抽丝。书单开列事,请得陈其词。五日日未午,高斋一叩扉。舍迩人偏远,怅怅独来归。请缮所开目,价格略可稽。应开二百镑,有羡而无亏。尚余四十许,待师补缺遗。媵书上叶公(宓注:指叶公超),重言申明之。珏良所目睹,皎皎不可欺。朝来与叶晤,复将此点提。则云已自补,无揽有余资。由渠生性急,致我食言肥。此中多曲折,特以报师知,匆匆勿尽意,下午第五时。”

王文提到季羡林教授和清华外文系,恰好,华文出版社1998年1月出版的《季羡林卷》第89页说:“清华外文系的外国教授几乎全部不学无术,在他们本国恐怕连中学都教不上。因此在本系所有的必修课中没有哪一门课我感到满意。”(写于1993年)。第122页说:“现在回想起来,说句不客气的话,我从这些课程中收获不大。”(写于1995年),我们觉得,要说现代学者“受惠于”“三四十年代的清华外文系”,应该照应到这类不同的记载。

有趣的是,王文的一些观点,从逻辑上看,又与拙文一致。比如,他并不否认钱钟书曾经年轻气盛,曾经与吴宓有过误会。他还说“以今天的认识重新判断当年对老师的误解,以至于产生内疚、自责,这是十分自然的。”这就反而说明,我们指出杨绛称钱“到昆明后向吴宓赔罪”确属莫须有。因为按照逻辑,“内疚、自责”云云既然是基于“今天的认识”作的“重新判断”,那当年“到昆明”时的“认识”又怎样呢?今天的新认识和昨天的旧认识显然不能混为一谈。

王文的某些议论也欠斟酌。例如说:“‘五四’以来在人文学科中最具原创能力的那一批学者,几乎都曾受惠于当年的清华国学研究院与三四十年代的清华外文系”,太夸大了!把北大等院校无处摆了。恰好,王文提到《心香泪酒祭吴宓》,那书的序就把北大傅斯年派给了清华吴宓做学生,结果受到学者耻笑。清华当然了不起,但不能包办“中国现代学术史”。吴宓当然了不起,钱钟书们当然与他“分不开”,可吴宓不等于是整个清华。吴宓的“办学方针”如不取得清华校方支持也行不通。其实,倡“博雅”之说是清华外语系的公论共识,并非吴宓一人之力一己之功(详见《清华大学史稿》164页,《清华大学史料选编》二,315页)。吴宓在清华不过三度任代理外语系主任,总任期为三个学年而已,王文却说吴宓“筹建了外语系”。而且,吴宓常抱怨“在清华不受人知重”:“自思宓之思想见地,所可以报效学校者甚多,而学校皆不能用,宓亦不得有施展之地。乃学校之所用宓者,则不外如今晨之招考会议,聊备一员,兀坐闲话。呜呼难哉!”(见1926年7月9日、8月11日日记,参看1928年2月16日)。

王文指问我们发表文章“出于何种动机”,我们的动机就是搞清史实。我们所掌握的资料,当然“至多说明当年的钱钟书”如何如何,因为我们从没有说它说明了“晚年”的或“今天”的钱钟书如何如何。世上当然没有“只允许弟子对师长‘不恭’,而不允许弟子对师长表示内疚与恭敬”的“道理”,而我们也从没有讲过“这样的道理”。我们文章讲的是钱钟书年轻时如何使吴宓产生误会,王泉根讲的是钱钟书晚年如何与吴宓修好,本来不矛盾,他却反过来指责我们“不愿也不准师生修好”,并说我们“走火入魔”。对此,只好恳请读者来评判了。

本来,拙文针对的是杨绛先生的一篇文章,《中华读书报》上的“导读”已明确揭示“就《吴宓先生与钱钟书》与杨绛商榷”。王文却认为我们针对的是钱钟书和吴宓。事实是,杨绛先生一篇文章出现了史实不确切的地方,我们作了一些订正,如是而已!至于钱先生,对后学的学术指正,向来都是鼓励的。读者不妨翻看一下《管锥编》的序文及其《增订》,看上面是否有“范君旭仑是正一百余处”和“范君旭仑曰”的字样。王泉根《也谈吴宓先生与钱钟书》(《中华读书报》7月15日),对拙文《杨绛<吴宓先生与钱钟书>一文指疑》(同上6月17日)提出了批评,但我们感觉,王压根儿就没有细看我们的文章。

例如,拙文从头至尾没有一个字说钱钟书“没有读过”《吴宓诗集》,也从没有说钱钟书1935年5月忙着回乡结婚(原文均为杨绛),他却硬派我们如是云云,然后大批特批,结果呢,我们根本就没有说过那样的话呀!拙文内容之一,就是讲钱钟书如何评论《吴宓诗集》的嘛!假如我们认为钱钟书没有读过《吴宓诗集》,又怎么可能考出一大段钱钟书评论《吴宓诗集》的史实来呢?王连人家说的是谁都没有看清楚就急急忙忙来“也谈”,这合适吗?

再如,拙文用了“宿敌”二字,原文为“胡适派是吴宓不共戴天的宿敌”,王文却据此断定我们认为钱钟书与吴宓是“宿敌”。我们引《吴宓日记》,说吴1937年6月的时候还对温、钱的文章有“巨创深痛”之感,王却断定我们的观点是吴对钱一辈子都“巨创深痛”,这对拙文曲解得也太过分了吧!

还有,拙文说钱不会向吴“请教问题”,王却翻出钱吴酬应文字,然而文字应酬与学术讨教是一码事吗?钱为什么不会向吴“请教问题”?前文已有证据,现再略作补充。早在1932年,张申府就说过:“钱钟书,乃是现在清华最特出的天才,简直可以说,多分在现在全中国人中,天分学力,也再没有一个能赶得上他的。因为默存的才力学力实在是绝对地罕有。”(详见《钱钟书评论》卷一247页)。稍后,吴宓也说:“当今文史方面的杰出人才,在老一辈中要推陈寅恪,在年轻一辈中要推钱钟书,他们都是人中之龙。其馀如你我,不过尔尔!”。郑朝宗教授还记载,钱钟书“是外文系的一个尖儿,许多老师都对他另眼相看,他不是他们的弟子,而是他们的顾问。”而吴宓则总是在日记中不断反省自家的浅学或不学。

王文有一个特点,就是打擦边球,用空泛的大帽子来代替对史实的考证,从而回避正面交锋。本来,我们写的是一篇考证文章,只讲事实,不谈道理。可王文偏偏大讲道理,少谈事实,而且对史料根本就抱着嘲笑的态度,赫然写道:“即使果真‘证据确凿’那又怎样?”这就完全不是讨论问题的态度了!那么,读者当会问,范、李举出的史料到底是真是假?为什么不对这些史料作出正面订正?比如说,文章讲,杨绛先生没有搞清楚钱钟书英文书评评的是什么书,这到底对不对?对这些问题均不作回答,而去大讲特讲什么清华外文系的贡献、如何对待港台资料,等等,这就偏离了讨论的主题。老实说,如果讨论这些问题,那我们都是专门研究中国现代学术史的专业史学工作者,不见得就谈得不如王文好,可那样做合适吗?

事实是,拙文列举的那些王文认为“不值一驳”的材料,不是别的,就是钱钟书本人的文章、吴宓先生的日记。这些珍贵文献,如果说一文不值,恐怕王先生也不会同意吧!可为什么又在文章里那样轻蔑它们呢?

王文说“世人识吴宓者,当为钱钟书。钱钟书评吴宓的文辞不多,但一语中的,深得吴宓之心。”可《吴宓日记》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,什么“对宓备致讥诋,极尖酸刻薄之致”、“一再传播其谰言”、“犹复谬托恭敬”、“可痛可忧”等等,难道都是我们编造的吗?对此,王文也许又会说:“即使果真‘证据确凿’那又怎样?”答曰:就事说事,能怎么样呢?当然,我们讲的都是从前的旧事,到1993年,钱钟书给《吴宓日记》作序,说话有了改变,对此我们从没有否认过,但主张对他的话要分析。不过,这是后话了,跟我们谈吴、钱等人的历史是没有任何冲突的。

王文有些意气用事,对此,我们谅解。比如,他说我们“根本不了解《吴宓诗集》为何物,恐怕连原版也没见过”,这就太过于主观臆断了。《吴宓诗集》并不是罕见的书,好几年前出版的李洪岩著《钱钟书生平与学术》就有大篇幅的专门研究,王文引用的几段文字就无一例外地收在里面;就是王文发的许多议论,那里也早就发过(如谈清华外文系)。再说,就是从拙文中,也能看出我们是读过这部诗集的嘛!顺便说一句,迄今论述吴、钱关系最详尽的文字,就是李洪岩《钱钟书与近代学人》中的《钱钟书与吴宓》。

说到《吴宓诗集》,里面有一首《依韵奉和子泉先生》,写着:“交浅味偏醇”;钱钟书《吴宓日记序》则说:“以先师肃穆,故尊而不亲。”王文却说“吴宓与钱基博、钱钟书父子两世深交”,这样,“交浅”、“不亲”这四个字就无法解释了。事实是,已刊《吴宓日记》记载与钱基博往来文字不过三条,钱向吴宓编《学衡》投文稿,吴也没给发表。两人四十年代末在武汉有一段交往,但那是后话了。

再有,关于“悲剧主角”一词,王文在自诩熟悉《吴宓诗集》的同时,竟没有点出诗集原有的解释,却自己去发挥。1934年,钱钟书给吴宓去了一封信,说吴“孤标高格,而伤心人别有怀抱,尤具有亚里士多德所言悲剧主角之资格。”《空轩诗话》解释说:“西洋文学中所谓悲剧中之主角,即志行均合于理想道德,而竟致失败之英雄是。钱钟书君及郭斌和君,尝谓宓为悲剧之主角,宓甚感且喜。”可见,说这话的也并非钱钟书一人,恰如品评毛彦文们为“Coquette”亦非钱钟书一人(详见《吴宓日记》1931年6月18日)。得指出,王文有硬伤。例如,钱钟书《论师友诗绝句》中论吴宓那首本来是批评吴宓的(钱自谓是“不稍假借”,是“诗中之董狐直笔”),王文却当作了夸奖吴宓的证据。钱诗是说,“南华北史”那些书都并不偏“僻”,有什么必要像顾炎武那样辛辛苦苦地“自作笺”呢?而且,钱诗第二句本来作“童牛角马漫成篇”(我们存有原件影本),送给吴宓时要留些面子,才改成“闲情偶赋不妨禅”,翻成白话,就是许多乌七八糟很反常的东西都“拼盘姘伴”地“成篇”了。王泉根看到钱钟书的注中有“学人”二字,就觉得是对吴宓的夸奖,却不知道,钱钟书一向认为学人是不宜于写诗的,在钱钟书的观念中,学者一向不如文人;而吴宓的诗,钱钟书认为“尚不成章”(详见《钱钟书与近代学人》70、159-165页,《谈艺录》178页)。

再如,王文特意抄了一首《槐聚诗存》削弃未用的钱诗,却未看懂。诗里明明说“怅怅独来归”,王却反解成“钱久等不来,于是提笔写下《上雨僧师以诗代简》,以作留言”;题目明明是“上雨僧师以诗代简”,却编派作“留言条”。还把“生钟书再拜,上白雨僧师”点成“生钟书再拜上白雨僧师”。第四句“如”字则不压韵。钱钟书晚年编定《槐聚诗存》没有收一首与吴宓酬应的诗,此首也不例外,原因也不交待。全诗体法凌乱,显然给抄错了。“体中盼何如”的“盼”不通费解,当作“近”。“十五日下午第五时”不是五言诗。“五日”应是吴宓所加。“十”是衍文。这首诗可能是这样的:“生钟书再拜,上白雨僧师:体中近何如?勿药当有喜。珏良出片纸,召我以小诗。想见有逸兴,文字自娱戏。尚望勤摄卫,病去如抽丝。书单开列事,请得陈其词。五日日未午,高斋一叩扉。舍迩人偏远,怅怅独来归。请缮所开目,价格略可稽。应开二百镑,有羡而无亏。尚余四十许,待师补缺遗。媵书上叶公(宓注:指叶公超),重言申明之。珏良所目睹,皎皎不可欺。朝来与叶晤,复将此点提。则云已自补,无揽有余资。由渠生性急,致我食言肥。此中多曲折,特以报师知,匆匆勿尽意,下午第五时。”

王文提到季羡林教授和清华外文系,恰好,华文出版社1998年1月出版的《季羡林卷》第89页说:“清华外文系的外国教授几乎全部不学无术,在他们本国恐怕连中学都教不上。因此在本系所有的必修课中没有哪一门课我感到满意。”(写于1993年)。第122页说:“现在回想起来,说句不客气的话,我从这些课程中收获不大。”(写于1995年),我们觉得,要说现代学者“受惠于”“三四十年代的清华外文系”,应该照应到这类不同的记载。

有趣的是,王文的一些观点,从逻辑上看,又与拙文一致。比如,他并不否认钱钟书曾经年轻气盛,曾经与吴宓有过误会。他还说“以今天的认识重新判断当年对老师的误解,以至于产生内疚、自责,这是十分自然的。”这就反而说明,我们指出杨绛称钱“到昆明后向吴宓赔罪”确属莫须有。因为按照逻辑,“内疚、自责”云云既然是基于“今天的认识”作的“重新判断”,那当年“到昆明”时的“认识”又怎样呢?今天的新认识和昨天的旧认识显然不能混为一谈。

王文的某些议论也欠斟酌。例如说:“‘五四’以来在人文学科中最具原创能力的那一批学者,几乎都曾受惠于当年的清华国学研究院与三四十年代的清华外文系”,太夸大了!把北大等院校无处摆了。恰好,王文提到《心香泪酒祭吴宓》,那书的序就把北大傅斯年派给了清华吴宓做学生,结果受到学者耻笑。清华当然了不起,但不能包办“中国现代学术史”。吴宓当然了不起,钱钟书们当然与他“分不开”,可吴宓不等于是整个清华。吴宓的“办学方针”如不取得清华校方支持也行不通。其实,倡“博雅”之说是清华外语系的公论共识,并非吴宓一人之力一己之功(详见《清华大学史稿》164页,《清华大学史料选编》二,315页)。吴宓在清华不过三度任代理外语系主任,总任期为三个学年而已,王文却说吴宓“筹建了外语系”。而且,吴宓常抱怨“在清华不受人知重”:“自思宓之思想见地,所可以报效学校者甚多,而学校皆不能用,宓亦不得有施展之地。乃学校之所用宓者,则不外如今晨之招考会议,聊备一员,兀坐闲话。呜呼难哉!”(见1926年7月9日、8月11日日记,参看1928年2月16日)。

王文指问我们发表文章“出于何种动机”,我们的动机就是搞清史实。我们所掌握的资料,当然“至多说明当年的钱钟书”如何如何,因为我们从没有说它说明了“晚年”的或“今天”的钱钟书如何如何。世上当然没有“只允许弟子对师长‘不恭’,而不允许弟子对师长表示内疚与恭敬”的“道理”,而我们也从没有讲过“这样的道理”。我们文章讲的是钱钟书年轻时如何使吴宓产生误会,王泉根讲的是钱钟书晚年如何与吴宓修好,本来不矛盾,他却反过来指责我们“不愿也不准师生修好”,并说我们“走火入魔”。对此,只好恳请读者来评判了。

本来,拙文针对的是杨绛先生的一篇文章,《中华读书报》上的“导读”已明确揭示“就《吴宓先生与钱钟书》与杨绛商榷”。王文却认为我们针对的是钱钟书和吴宓。事实是,杨绛先生一篇文章出现了史实不确切的地方,我们作了一些订正,如是而已!至于钱先生,对后学的学术指正,向来都是鼓励的。读者不妨翻看一下《管锥编》的序文及其《增订》,看上面是否有“范君旭仑是正一百余处”和“范君旭仑曰”的字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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